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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厅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业务办理事项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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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10 20:3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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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贯彻落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指挥部的工作要求,我厅印发了《关于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住建有关业务办理的紧急通知》(赣建办〔2020〕3号),现就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我厅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厅批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业务实行网上办理
建筑业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及二级建造师注册、二级建筑师注册、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二级临时建造师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通过江西住建云平台实行“一次不跑网上办”。未办理电子印章的企业可暂不提交纸质申请表,待响应结束后补充提交。
二、邮寄办理部批个人执业注册事项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相关业务及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领取实行邮寄办理。需邮寄的材料清单为:
(一)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企业名称变更:工商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书
其他相关事项:无需邮寄材料,直接网上办理
(二)注册监理工程师
初始注册:申请表2份,一寸证件照1张
变更注册(含专业、执业单位、企业名称):申请表2份
其他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表2份,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延续注册:申请表2份
遗失补办:申请表2份,一寸证件照1张
注销注册:申请表2份,注册证书
(三)注册造价工程师
初始注册:申请表1份,二寸证件照1张
变更注册:申请表1份,注册证书
延续注册:无需邮寄材料,直接网上办理
遗失补办:申请表1份,二寸证件照1张
注销注册:申请表1份,注册证书
基本信息变更:无需邮寄材料,直接网上办理
重要信息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表1份,身份证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领取
一寸证件照1张,注册单位开具领取证书的介绍信(应注明证书持有人姓名及住建部公告批次号)
注:1、邮寄材料时须仔细填写寄件人姓名、联系地址及手机号;
2、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一路16号一楼;邮编:330046;收件人:王熙;电话:0791-86391167。
三、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实行网上审核
确有需要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的,一级响应期间实行网上审核,暂不到现场核验原件,待响应结束后将电话通知原件核验时间,未在要求时间提供原件核验的,将取消相关公示信息。
企业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的,将按《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条款暂停进赣信息登记。
四、业务咨询电话
企业资质、省外进赣信息登记:0791-86226092或86223771
个人执业资格:0791-86391167
行政审批处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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